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疫情期間出臺了哪些政策?

疫情期間出臺了哪些政策?

疫情期間出臺了哪些政策?

招用或者安置就業困難人員的單位,按照其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給予補貼,不含個人繳費部分。補貼期限除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人員外,可延長至退休,其余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在階段性減免社會保險費期間,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的社會保險補貼可延期發放。臨時性公益性崗位社保補貼期限不超過6個月;

公益性崗位期滿後,仍難以通過其他渠道實現就業。就業困難老年人、零就業家庭成員、重度殘疾人等特殊困難人員,可按程序通過公益性崗位再次安置。補貼期限重新計算,並報省級人社和財政部門備案。原則上累計安置次數不超過2次。疫情期間,壹線醫護人員和防疫工作者都努力留在壹線。在這方面,國家對這些人進行補貼。按照2021疫情補助政策,只補助兩類人。第壹類是參與疫情防控工作的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對直接接觸被查處案件的人員,中央財政按照每人每天300元給予補助;對參與疫情防控的其他醫務人員和防疫人員,中央財政可按每人每天200元給予補助,享受免稅政策。第二類是參與疫情防控的人員。

疫情期間出臺的稅收優惠政策?

1,符合政府規定標準的疫情防控臨時工作補貼和獎金,免征個人所得稅;

2.對個人發放的用於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的醫療防護用品免征個人所得稅;

3、疫情防控重點安全物資生產企業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稅款;

4.納稅人運輸疫情防控關鍵物資的收入免征增值稅;

5.納稅人為居民生活必需品提供公共交通服務、生活服務、快遞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

法律依據:

國家醫保局、財政部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

第二

確保患者不受費用影響。壹是對新型冠狀病毒確診肺炎患者發生的醫療費用,按規定在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支付後,個人負擔部分由財政給予補貼,實行綜合保障。二是對已確診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患者,應先治療後結算,不得減免報銷。三是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患者使用的藥品和醫療服務,符合衛生部門制定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診療方案的,可暫納入醫保基金支付範圍。

  • 上一篇:壹元錢可以成立個人獨資企業嗎?如果有,它的優缺點是什麽?
  • 下一篇:不查營業執照會有什麽後果?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