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目前正處於疫情防控的關鍵時期,進店人員必須按規定進行登記。商店必須嚴格執行登記制度和疫情防控的有關要求,做好各項安全管理措施,確保廣大市民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這次疫情也出臺了壹些法律法規。戰勝這場疫情,需要大家的努力,保證身體健康,嚴格人員登記,就是用實際行動抗擊這場疫情。對不主動登記造成不良後果的行為和人員,公安機關將嚴肅處理。目前疫情人人有責。為了公眾的利益和市民的健康,希望大家堅決執行政府規定,積極配合防疫工作,為全面打贏疫情防控戰做出自己的貢獻。疫情防控期間,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是公民應盡的義務,公民必須配合當地黨委、政府的指揮協調、疫情檢查和出入境登記。這是對自己人生的負責,也是對整個社會的負責。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壹)拒絕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情況下依法發布的決定和命令的;(二)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責的;(三)阻礙執行緊急任務的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警車等車輛通行的;(四)強行闖入公安機關設置的警戒帶和警戒區的。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從重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壹,造成甲類傳染病和依法確定預防控制措施的傳染病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壹)供水單位供應的飲用水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衛生標準的;(二)拒絕按照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提出的衛生要求對被傳染病病原體汙染的汙水、汙物、場所和物品進行消毒的;(三)允許或者縱容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和疑似傳染病病人從事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禁止從事的容易傳播該傳染病的工作的;(四)未經消毒,在疫區銷售、運輸被傳染病病原體汙染或者可能被傳染病病原體汙染的物品的;(五)拒絕執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依法提出的預防控制措施的。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甲類傳染病的範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國務院的有關規定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