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營業執照拆遷補償包括:房屋拆遷補償、業務損失補償、設備搬遷補償、設備損壞補償等。法律法規對認定標準沒有統壹規定,導致各地標準不壹。主要有以下標準:壹是以房屋所有權證登記為準。只要登記為營業用房,就按照營業用房補償。第二,有合法的業務程序作為標準。只要有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就按照經營場所進行補償。拆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土地使用權入股、聯營等形式入股的單位和個人* * *所有的非住宅房屋,對被拆遷人的貨幣補償金額計算如下:被拆遷房屋重置價格對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成本。被拆遷房屋的重置價格及相應的土地使用權收購費用,由市房地產資源局認可的具有房屋拆遷評估資質的房地產評估機構進行評估。對被拆遷人還應當補償下列費用: (壹)按照國家和本市規定的貨物運輸價格和設備安裝價格計算的設備搬遷安裝費用;(二)不能恢復使用的設備,按重置價格結合成新結算費用;(三)因拆遷造成停產停業的,給予適當補償。除其他單位和個人以土地使用權、聯營等形式聯合舉辦的企業所有的非住宅房屋。,非住宅房屋和其他地上構築物的補償,參照本市國家建設征用土地的財產補償標準執行。被征地農業人口安置補助費、青苗補償費和土地補償費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在房屋拆遷時,相關房屋從事相關商業活動的,我國拆遷部門將憑營業執照按照房屋拆遷相關標準執行,以保護相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對這類商業經營者進行相應的補償是符合經濟市場發展規律的。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給予被征收人的補償包括: (壹)被征收房屋的價值補償;(二)因征收房屋引起的搬遷補償和臨時安置;(三)征收房屋造成損失的補償。市、縣兩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貼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貼和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