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XXXXX————(寫地點,單位等。這裏)被提供。
辦理XXXXX————(此處寫用途,如信用卡等。)
他的使用是無效的-
擴展數據:
為了安全可靠,身份證復印件可以用以下方法標註:
1.用藍色圓珠筆或簽字筆標註背書;
2.最後,記得寫上妳的名字和日期。
3.身份證復印件上寫XX專用,內容盡量詳細,不要遮住身份證號和姓名;
4.有的筆畫要和身份證上的字交叉或接觸;
5、壹般寫三行,每行要畫壹條橫線,以免被盜;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身份證法》規定:
法律責任
第十六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並處200元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壹)使用虛假證明材料騙取居民身份證的;
(二)出租、出借、轉讓居民身份證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身份證的。
第十七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由公安機關處以二百元至壹千元罰款,或者拘留十日,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壹)冒用他人身份證或者使用偽造的身份證的;
(二)買賣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居民身份證的。
偽造、變造的居民身份證和冒用的居民身份證,由公安機關沒收。
註意事項:
1,簽註文字必須在身份證範圍內簽名,但不要掩蓋身份證號碼、姓名等重要信息;
2.信用卡、基金、手機、申請只要附有身份證復印件,或者填寫與身份證功能相似的表格,都要辦理。
3.需要提交他人身份證復印件時,要在復印件上寫簽註。內容應該包括三個方面:壹是提供給哪個單位,二是用來做什麽,三是註明其他用途無效。
4.建立失效居民身份證信息系統,是公安部回應社會關切,服務廣大市民、保障居民身份證使用安全的又壹項改革舉措,將為社會辦卡部門和單位落實居民身份證核驗責任提供重要輔助手段。
5.信息系統具有數據實時更新和動態維護功能,所有丟失、被盜的居民身份證,通過社會上各用卡部門和單位在線驗證,可立即作廢,使其不能再在社會上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