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六十五條。借用業務介紹信、合同專用章、蓋章空白合同或銀行賬號的,出借人與借款人為* * *共同訴訟人。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第六十五條存款人使用銀行結算賬戶,不得有下列行為: (壹)違反本辦法規定,將單位資金劃入個人銀行結算賬戶。(二)違反本辦法提取現金的。(三)通過開立銀行結算賬戶逃避銀行債務。(四)出租、出借銀行結算賬戶。(五)從基本賬戶以外的銀行結算賬戶轉賬,存入銷售收入或將現金存入單位信用卡賬戶。(六)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存款人地址等開戶信息未在規定期限內通知銀行的。非經營性存款人有上述壹至五項行為的,給予警告,並處1000元罰款;商業存款人有前款所列行為之壹至五項的,給予警告,並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存款人有前款所列第六項行為的,給予警告,並處1000元罰款。《刑法》第壹百九十壹條有下列行為之壹,掩飾、隱瞞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貪汙賄賂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詐騙犯罪所得的,沒收上述犯罪所得,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壹)提供資金賬戶的;(二)將財產轉換為現金、金融票據或者證券;(三)通過轉賬或者其他支付結算方式轉移資金;(四)跨境轉移資產;(五)以其他方法隱瞞或者掩飾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來源和性質的。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二明知他人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器托管、網絡存儲、通信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宣傳、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壹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