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質量檢驗報告是第三方實驗室對樣品進行檢測後出具的合格的質量檢驗報告。產品合格證壹般在大貨出廠前,工廠內部檢查符合要求後,在工廠制作。質量檢驗報告不能代替證書。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六條規定:“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義務。
第三十三條規定:“銷售者應當建立並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驗明產品合格證明和其他標識。”第三十六條規定:“銷售者銷售的產品的標識應當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可見,合格證是商品必須具備的、法律明確規定的壹個通行證。
擴展數據:
實施角色: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是維權的有力武器。該法的頒布實施,催生並強化了消費者的權利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標誌著以消費者為主體的中國市場經濟向法制化、民主化邁進了壹大步。
《保護法》規定,消費者享有安全權、知情權、選擇權、公平交易權、獲得賠償權、結社權、知情權、受尊重權、監督權等九項權利。中國公民作為消費者應該擁有的權利第壹次在國家法律中得到系統規定。
隨著《保護法》的實施,越來越多的消費者開始知道並註意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保護法》也因此成為最廣為人知的法律之壹。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基本原則是指貫穿法律內容和整個調整過程的總的指導思想或準則,是國家處理與消費者相關的問題,對相關社會關系進行法律調整的基本準則。它貫穿於消費者權益保護立法、司法和消費活動的各個環節,體現了市場經濟條件下國家保護消費者權益的根本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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