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營養費用的計算標準和補償金額是如何規定的?

營養費用的計算標準和補償金額是如何規定的?

壹、營養費用補償的計算標準另外,營養費用的補償標準也可以按照當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40%-60%的比例計算。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25條(1)規定,“傷殘賠償金按照受害人的傷殘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申訴法院所在地上壹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計算,自傷殘之日起計算20年。但60周歲以上的,每增加壹年,年齡減少壹歲;75歲以上的,算五年。”根據上述規定,計算傷殘賠償金,需要確定賠償等級和賠償期限。解釋中沒有明確說明如何根據傷殘等級區分賠償等級,但是不同傷殘等級的賠償等級應該是不同的。其中,居民人均收入因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而異,但必須根據上壹年度政府統計部門公布的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經濟特區和計劃單列市的相關統計數據確定。其計算公式為:傷殘賠償金=法院所在地上壹年度居民人均收入×傷殘系數×賠償期限註:傷殘系數是指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或傷殘等級。二、營養費用賠償數額是指受害人遭受損害後,為輔助治療或盡快恢復而購買日常飲食以外的營養素所支付的費用。營養費用補償金額可按當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40%至60%的比例計算。喪失勞動能力造成的人身損害賠償需要營養的,需要參考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或者請法醫鑒定:1。營養是恢復健康的必要支出,應該包括購買補品的費用和住院期間適當的湯水費用。在當今的日常生活中,在人們註重生活質量,廣泛註重營養補充的前提下,與傷者營養費用相對應的營養品顯然不是日常生活所必需的。因此,需要付費的營養品範圍和等級應參考醫療機構的意見。2、營養費用根據受害人殘疾情況:傷情明顯較輕,且無需住院治療,壹般不賠償營養費用。受輕傷以上的,賠償營養費,賠償期限自受傷之日起至傷情基本恢復之日止。3、參照醫療機構或法醫的鑒定意見。以醫療機構意見為參考,是《解釋》規定的前提條件。醫療機構的營養意見應以輔助治療的需要為依據。醫療機構未出具營養意見的,可以推定為不需要輔助治療的營養,營養費用不予補償。綜上,我們了解營養費用的計算標準和補償金額是如何規定的。營養費是恢復健康的必要費用。受害人受到傷害時,有權向責任方索要營養費,責任方不得拒絕。給營養費也是補償受害方的壹種方式。受害人有要求的權利,責任方有支付的義務。因嚴重人身傷害喪失勞動能力的人需要營養費的,需要醫療機構出具相應的鑒定證明。不同的營養費用需要根據不同的具體情況進行補償。
  • 上一篇:銀行從業資格考試考幾科?哪個科目簡單?
  • 下一篇:如何用國有土地使用證申請建設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