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稅金及附加科目核算企業在經營活動中發生的營業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和教育費附加等相關稅費。與投資性房地產有關的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在本科目核算;
2.消費稅:消費稅是指國家為了調整消費結構,正確引導消費方向,對部分消費品征收的消費稅。消費稅在價格之內征收,企業繳納的消費稅計入銷售稅,沖減產品銷售收入;
3.資源稅:資源稅是國家對在我國境內開采礦產品或生產食鹽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壹種稅;
4.城市維護建設稅:為了加強城市維護建設,擴大和穩定城市維護建設資金來源,國家開征城市維護建設稅;
5.教育費附加:教育費附加是國家為發展我國教育事業,提高人民文化素質而征收的費用。這項費用按照企業繳納的流轉稅的壹定比例計算,與流轉稅壹並繳納。
營業稅及附加費的構成如下:
1,銷售征收消費稅的產品;
2.向國外提供運輸服務計算的營業稅;
3.計算應繳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
4、對外銷售應繳納資源稅的產品。
營業稅及附加稅的計稅依據如下:
1,貨物銷售稅和勞務稅:計稅依據壹般是銷售額或營業額。銷售是指銷售商品的對價或接受服務的報酬,即實際收到的款項。營業額是指企業在壹定時期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實現的全部收入,包括銷售額、提供服務的報酬、出租房屋的租金等。
2.房產稅和建築安裝稅:計稅依據壹般是房屋出售價格或租賃費;
3.金融保險稅:計稅依據壹般為金融保險機構的凈收入或保險費收入;
4.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費附加:計稅依據壹般為增值稅或營業稅的應稅銷售額或營業額。
綜上所述,營業稅附加費是指在營業稅基礎上征收的附加稅,主要包括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費附加。其中,教育費附加是指增值稅和營業稅的教育費附加,適用於所有納稅人,稅率為3%。地方教育附加是指營業稅地方教育附加,適用於所有納稅人,稅率為2%。2065438年5月1停止征收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增值稅全面由營業稅改征後,“營業稅及附加”科目調整為“稅及附加”,核算企業經營活動中發生的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教育費附加和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印花稅等相關稅費;利潤表中的“營業稅金及附加”項目調整為“稅金及附加”項目。
法律依據:
《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第二條
增值稅全面由營業稅改征後,“營業稅及附加”科目調整為“稅及附加”,核算企業經營活動中發生的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教育費附加和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印花稅等相關稅費;
利潤表中的“營業稅金及附加”項目調整為“稅金及附加”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