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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大陸的臺商要交稅回臺灣省嗎?

是的。

“如果納稅人可以根據法律做出的某些安排少繳稅,那麽就不能強迫他們多繳稅。”60多年前,英國上議院議員林書宇關於稅收籌劃的論述,在日前舉行的2004年海峽兩岸稅收學術研討會上,得到了中國大陸和臺灣省眾多稅務專家的認可。8月28日,在研討會的“兩岸避稅與稅收籌劃”專題論壇上,近10位學者專家聚焦稅收籌劃。面對臺商投資中國大陸的熱潮,這些專家不僅從理論層面探討稅收籌劃,還從操作層面為企業提供了凝聚個人智慧的籌劃方案。

2001 65438+2月11,大陸正式加入WTO作為壹個發展中國家;沒過多久,臺灣省也按照發達地區的標準加入了世貿組織。兩岸加入世貿組織後,臺商投資大陸掀起新熱潮。根據臺灣省《聯邦》雜誌最近對臺灣省1000家大型企業負責人的調查,中國入世後,對臺灣省企業造成了“磁吸效應”,臺灣省企業的“大陸熱”加速。在1999中,有31%的臺灣省內企業表示在大陸有投資,今年這壹數字上升到46%。臺灣省個人綜合所得稅采取屬地原則,以個人名義直接投資大陸取得的所得應與在臺灣省取得的所得合並,所以臺商大多先以個人名義投資海外避稅地,再通過海外公司間接投資大陸,在法律形式上成為個人境外直接投資。

臺灣省對營利事業采個人所得稅原則。臺商以公司名義在大陸投資的,應將收取的投資收益與在臺灣省的凈利潤合並計算。近日,臺灣省頒布的《促進產業升級條例》規定,企業運營總部收取的對外投資匯出的投資收益,免征臺灣省營業稅。

近年來,臺商以多層海外公司的形式在大陸進行了越來越多的間接投資。據王壹鳴分析,臺商建立多層控股是基於海外再投資節稅的考慮。他說,公司作為境外公司在境外投資,需要轉讓股權時,其轉讓所得立即在臺灣省征收25%的營利企業所得稅。如果以多層控股的方式進行海外控股,那麽以後無論股權如何轉讓,只要盈余留在海外公司,就不會被征稅,從而達到延期納稅的效果。

此外,為鼓勵外商投資,內地制定了壹系列稅收優惠政策,主要包括地區優惠政策、出口企業和先進技術企業稅收優惠、再投資退稅等。王壹鳴建議:“臺商可以根據這些規定選擇自己的組織形式和所在地,爭取取得特定的行業資格,這樣就可以享受減稅壹半、免稅等更多的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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