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控系統對於公共安全的重要價值是不言而喻的。在近年來壹些有影響的案件中,監控視頻是各方關註的焦點。但與此同時,這是壹個隱私越來越多的時代。面對政府加大監控設施的投放,批評和質疑總是會接踵而至。
近日,蕪湖免費為出租車安裝GPS攝像報警監控系統,也引起軒然大波,各方爭議激烈。調查顯示,77.5%的網民認為出租車安裝GPS攝像報警監控系統“很有必要”,理由是“保護司機安全”。22.5%的網友認為“沒必要”,因為“應該保護乘客的隱私”。差異的存在,顯示了不同利益階層的利益。相信如果調查對象僅限於出租車司機,支持率會更高。
任何制度都有利弊,完美的制度是很難達到的。對於監控,要權衡利弊。如果利大於弊,為維護社會治安、保障公民自由、實現管理職能所必需,可以適用。問題是,監控在“維護公眾安全”的同時,與“保護公民隱私”有著不可避免的沖突。從表面上看,監控非常容易侵犯公民隱私,但監控最大的危害是其對私權的侵犯不能局限在預設的範圍內。2008年,深圳羅湖區的壹個交通監控攝像頭被舉報能透過臨街的窗戶拍攝到車主洗澡、脫衣等場景,並在網上“直播”。此前,上海某地鐵站壹對情侶接吻的監控視頻在網上廣泛傳播。壹時間輿論嘩然。
當然,街面交通監控、地鐵入口監控、出租車監控都不太壹樣。就像我們可以在圖書館的大廳安裝監控壹樣,我們無法監控某人的客廳。當壹個個體處於壹個公共空間時,意味著他自願將自己的壹部分隱私轉讓給同壹空間的其他人。個人住宅是壹個私人空間。在“私權優先”的原則下,除非當事人自願接受,或者因刑事偵查的需要並履行了必要的審批程序,否則禁止對個人住宅進行監視居住。
出租車是否應該安裝GPS攝像報警監控系統,關鍵在於我們如何看待出租車內部的空間,以及GPS攝像報警監控系統對於公共安全是否有必要。這兩個問題也是熱議的。出租車雖然是公共交通工具,但是因為租賃關系,乘坐出租車不僅產生了運輸合同,還建立了空間租賃合同。這就像壹個酒店房間。在租賃期間,也應該算是乘客的堡壘——風能進得去,雨水進得去,監控進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