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將被列入重點監督管理對象。
2.失信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3年內不得擔任其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3、未通過合同和信用公示資格審核。
4、不授予企業相關榮譽稱號。
壹、企業失信會有什麽後果?
不誠信企業將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納入企業信用報告,對企業自身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產生影響。如影響企業參與政府采購、國有土地出讓等活動,影響企業融資、貸款等業務的辦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相關消費的規定》第五條。
人民法院決定采取限制消費措施的,應當向被執行人發出限制消費令。限制消費令由人民法院院長簽發。限制消費令應當載明限制消費的期限、項目和法律後果。
第六條
人民法院決定采取限制消費措施的,可以根據案件需要和被執行人的情況,向有義務協助調查執行的單位送達協助執行通知書,或者在有關媒體上發布公告。
二、企業的風險有哪些?
業務風險如下:
1.政策風險:指國家政策變化對行業和產品(宏觀調控和產業政策導向)的影響。
2.市場風險:指該企業的產品在市場上是否適銷對路,是否具有市場競爭力(技術、質量、服務、銷售渠道和方式等).
3.財務風險:指企業因經營不善(資本結構、資產負債率、應收應付款項、現金流問題等)而陷入困境甚至破產。).
4.法律風險:是由於簽訂合同時粗心大意,落入合同陷阱,導致企業嚴重經濟損失(違約、欺詐、侵犯知識產權)。
5.團隊風險:指核心團隊問題、員工沖突、流失和知識管理。
公司法第五條
公司的義務和權利保護,公司從事經營活動,必須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規;
遵守社會公德和商業道德,誠實守信,接受政府和社會公眾的監督,承擔社會責任。公司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不容侵犯。
3.小微企業有哪些?
劃分小微企業的標準主要包括以下三條:
壹是資產總額,工業企業不超過3000萬元,其他企業不超過10萬元;
二、職工人數,工業企業不超過100人,其他企業不超過80人;
三、納稅指標,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符合以上三個標準的,都是小微企業。
具體標準根據從業人員、營業收入、總資產等指標,結合行業特點制定。小微企業就是小企業、小企業、家庭作坊、個體工商戶。小微企業包括小型企業、小型企業、家庭作坊企業和個體工商戶。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
第十壹條國家實行有利於小微企業發展的稅收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按照規定實行緩征、減征或者免征企業所得稅、增值稅等措施,簡化稅收征管程序,減輕小微企業稅收負擔。
第十二條國家對小微企業實行減免行政事業性收費等優惠政策,減輕其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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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相關消費的若幹規定》。
第五條人民法院決定采取限制消費措施的,應當向被執行人發出限制消費令。限制消費令由人民法院院長簽發。限制消費令應當載明限制消費的期限、項目和法律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