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程序如下:
1.車主或代理人領取《電動自行車登記/轉移/註銷申請表》,在工作人員的指導下,車主或代理人按照表格要求填寫詳細信息。
2.檢查車輛。比對電動自行車的品牌型號、車架號、電機號、顏色、產地證明,通過延伸、稱重等方式查驗車輛。
檢驗合格的,由檢驗民警在《電動自行車登記/轉移/註銷延期申請表》上蓋章簽字。
3.註冊審核:
登記錄入人員根據警方確認的合格證明,核對《電動自行車登記/轉移/註銷申請表》和電動自行車所有人身份證明原件;
電動自行車原產地證明、合格證原件,錄入註冊信息,準備打印驗收單。同時打印出驗收單,在微機號牌庫中確定壹個六位號碼牌。
所需材料包括:
1,車主攜帶身份證;
2.車輛合格證;
3.3C認證;
4.車輛購買發票;
5.頭盔可以申請上市,申請完成後十天內可以拿到牌照。
綜上所述,電動車的註冊在當地車管所的註冊大廳。流程如下:繳納購置稅、刑事調查和新車保險檢驗、非免檢車輛檢測站檢驗合格、繳費、填表、照片延期、數據采集、牌照信息接收、車主簽字、警方外檢確認、車牌號選擇、回執、車牌安裝拍照、行駛證和登記證接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十七條
車輛必須經車輛管理機關檢驗合格,領取號牌和行駛證後方可行駛。
號牌必須安裝在指定位置並保持清晰。號牌和行駛證不得轉借、塗改和偽造。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交通的規定的,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