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銀行貸款後再放貸是違法的,銀行明確規定禁止再放貸。情節嚴重的,該行為還可能構成高息放貸罪。行為人以放貸為目的,借用金融機構的信貸資金高息貸給他人,違法所得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違法所得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將銀行貸款借給他人牟利,涉嫌構成高利放貸罪。3.高息放貸罪是指以放貸為目的,從金融機構套取信貸資金,高息貸給他人,違法所得數額較大的行為。高利轉貸罪具有以下特征:(1)高利轉貸罪的客體是國家信用管理制度,即信貸資金市場秩序。(2)高利放貸罪客觀上表現為以放貸為目的,將金融機構的信貸資金高利貸給他人的行為,違法所得數額較大。(3)高利借貸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即任何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並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成為高利借貸罪的主體。單位也可以成為高利轉貸罪的主體。(4)高利放貸罪是主觀故意犯罪,具有放貸牟利的目的。4數額規定編著《四川省高院關於刑法部分條文數額執行標準及情節認定標準的意見》九。高息放貸罪。刑法第壹百七十五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是指個人違法所得五萬元以上,單位違法所得二十萬元以上;“數額巨大”是指個人違法所得20萬元以上,單位違法所得654.38+0萬元以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壹百七十五條規定,高利放貸罪以放貸為目的。違法所得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違法所得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貸款中銀行貸款不真實還貸款?
從銀行的角度來說,這肯定是違法的。
但從借款人的角度來說,很難證明。
在真實案例中,有壹個類似的民事案件。甲和乙約定獲得銀行貸款,甲作為借款人,乙作為擔保人。貸款下來後,實際上被B使用了,A從中獲得了壹些利益。銀行經理其實也知道貸款最終會被B使用,後來因為業務問題,B進行了不可預知的還款,銀行要向合同借款人A催款,A以沒有使用貸款為由拒絕,雙方怨聲載道。A以“銀行工作人員明知貸款不是由A使用,而是由B使用,涉嫌違規發放貸款”為由進行辯護。如能提供證明,A的意見可能部分被采納,但借款合同的簽訂是A真實意思的表示,故主要責任在於A及A償還借款後向B追償。
第三,貸款給銀行再放貸是什麽罪?
法律分析:再次貸款給銀行是什麽罪?是高息放貸罪還是騙取貸款、票據承兌、金融票據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壹百七十五條以放貸為目的,向金融機構勒索信貸資金,高利貸給他人。違法所得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違法所得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4.借貸中向銀行借錢違法嗎?
無論妳從哪裏拿到錢,從銀行借錢,然後放貸,放到自己名下牟利,都是違法的。如果妳不喜歡妳的個人觀點,不要生氣。希望能幫到妳。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