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父母生了二胎,我成年了。他們沒有能力支持我。我已經盡了我的法律義務來撫養我的第二個孩子。我以後有沒有權利要求生二胎養我?

父母生了二胎,我成年了。他們沒有能力支持我。我已經盡了我的法律義務來撫養我的第二個孩子。我以後有沒有權利要求生二胎養我?

從法律上講,父母生育的二胎,如果父母無力撫養,有能力的兄弟姐妹有義務撫養未成年的兄弟姐妹。相應的,有經濟能力由兄弟姐妹撫養的兄弟姐妹,對缺乏勞動能力和生活來源的兄弟姐妹有贍養義務。

壹個哥哥和壹個姐姐承擔對弟弟妹妹的贍養義務有三個條件:(1)壹個哥哥和壹個姐姐要有能力負擔。如果他們自己的生活難以維持,或者只能滿足基本需求,他們就沒有撫養弟弟妹妹的法定義務;(2)父母死亡或者無力贍養的,父母有能力贍養的,兄弟姐妹沒有法定的贍養義務;(3)弟弟妹妹未成年。如果弟弟妹妹已滿18周歲,即使不能養活自己,也沒有贍養義務。以上三個條件應同時滿足,否則,哥哥姐姐對弟弟妹妹的撫養義務不能成立。

弟弟妹妹承擔贍養義務也有三個條件:(1)弟弟妹妹由弟弟妹妹撫養。弟弟、妹妹不履行撫養義務的,弟弟、妹妹就沒有法定的撫養義務;(2)兄弟姐妹要有負擔能力。如果他們自己的生活難以維持,或者只能滿足基本需求,那麽他們在法律上就沒有贍養兄弟姐妹的義務。(3)兄弟姐妹缺乏勞動能力和生活來源。如果兄弟姐妹只是沒有勞動能力但有生活來源,或者兄弟姐妹有勞動能力但沒有生活來源,就沒有法定的贍養義務。以上三個條件應同時滿足,否則兄妹之間的扶養義務不能成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1075條規定,有撫養能力的兄弟姐妹,對父母死亡或者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兄弟姐妹,有撫養的義務。有能力由兄弟姐妹撫養的兄弟姐妹,對缺乏勞動能力和生活來源的兄弟姐妹,有撫養的義務。

第壹千零六十七條父母不履行贍養義務的,未成年的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權要求父母支付贍養費。不履行贍養義務、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權要求其成年子女支付贍養費。

  • 上一篇:2020社工法規政策考點:老年人權益主要內容
  • 下一篇:高鐵霸座是民事還是刑事?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