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這房子有人住;
3.公有舊房的原住戶;
4.經人民法院確認後,原產權單位的優先購買權人取得優先競買資格、優先競買代碼和密碼,並以優先競買代碼參加競買;未經確認的,不得作為優先購買權人參與購買。不同順序的優先購買權人申請參加競買的,人民法院應當確認其順序,並給予不同順序的優先競買代碼。
說白了,承租人就是出租房子的人。我國法律規定,出租房屋的人有優先購買權。如果房主打算出售房屋,房主必須事先通知承租人。所有權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承租人表示願意購買租賃房屋的,所有權人與第三人之間的買賣合同無效。只有承租人同意放棄該房屋的優先購買權,才能出售給他人。房子* * *同時有人擁有房子。現實生活中這樣的房子還有很多。如果其中壹方有賣房子的打算,就要有房子* * *的全部同意才能賣。否則不可能交易。同時,房屋出售時,部分人也有優先購買權。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同壹順序的多個優先購買權人同時表示購買標的物的意思表示的,壹般以抽簽的方式決定誰是買受人。
優先購買權其實就是業主在準備賣房時必須首先通知的人。如果這個人同意買,就要先給這個人買。出賣人將房屋出售給第三人時,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於第三人購買的權利。主要是指原房屋主要出售房屋時,特定民事主體依法享有優先於他人購買該不動產的權利。
優先購買權人需要支付全額嗎?
1.如果不是必須全額支付,法律也沒有明確規定優先購買權人必須全額支付。
2.出租人出售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售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但房屋被所有權人搶先占有或者出租人將房屋出售給近親屬的除外。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民事執行財產的規定
第十六條
在拍賣過程中,當出現最高出價時,優先購買權人可以說他將以最高價購買;沒有更高出價的,返還給優先購買權人;如果有更高的出價,而優先購買權人沒有表示,則拍賣給出價最高的競買人。同壹順序的多個優先購買權人同時表示接受的,以抽簽方式確定買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