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法律援助應當辯護的情形有哪些?
現實中,會有壹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為某些原因沒有聘請律師。為了保護他們的辯護權,法律規定了法律援助制度。
刑事訴訟規定,公民在下列情況下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壹)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壹次訊問後或者被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聘請律師的;
(二)公訴人出庭公訴的案件,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托辯護人,人民法院為被告人制定辯護的,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
(三)公訴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訴訟代理人的;
(四)自訴案件自人民法院受理以來,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訴訟代理人的。
第二,法律援助的對象是什麽?
根據相關規定,我國法律援助的對象是符合壹定條件的中國公民和外國公民,即經濟困難和特殊案件的當事人。法律援助的條件可分為壹般條件和特殊條件。
(1)壹般條件。因經濟困難確實無力或者完全無力支付法律服務費用(以當地政府部門規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為準),並有充分理由證明需要幫助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中國公民,可以申請法律援助。
(2)特殊情況。主要是指刑事案件被告人獲得法律援助應當具備的特殊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1)聾啞人、未成年人是刑事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死刑而沒有委托辯護律師的;
(二)其他殘疾人、老年人為刑事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因經濟困難無力聘請辯護律師的;
(三)刑事案件中,外國籍被告人未委托辯護人法庭指定的律師進行辯護的。
雖然中國有法律援助制度,但是申請法律援助不是那麽容易的。首先對申請條件有嚴格要求,其次相關法律對申請對象有明確要求。如果不符合規定條件,即使申請法律援助,最後也不會得到批準。如果想有辯護人,只能自己委托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