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快報提醒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八十五條規定,犯罪時不滿十八周歲,被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應當封存相關犯罪記錄。犯罪記錄被封存的,除司法機關辦案需要或者有關單位按照國家規定進行查詢的以外,不得向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提供。依法查詢的單位應當對封存的犯罪記錄保密。
2.有犯罪記錄可以出國嗎?刑罰執行完畢,符合《出境入境管理法》規定的,可以帶著犯罪記錄出國。
根據《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條,中國公民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得出境:
1.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證件或者拒絕、逃避邊防檢查的;
2.被判處的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者屬於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
3.有未了結的民事案件,經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出境的;
4.因妨害國(邊)境管理受到刑事處罰,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業被其他國家或者地區遣返,在規定期限內不準出境的;
5.可能危害國家安全和利益,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決定不出境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出境的其他情形。
3.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可以貸款嗎?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可以從銀行獲得貸款,銀行在貸款時會查詢借款人的信用信息。征信報告中不包含借款人的入獄史和處罰史,因此借款人在沒有法律糾紛和民事糾紛的情況下,可以申請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