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礎設計等級
地基基礎設計等級是根據地基基礎的復雜程度、建築物的規模和功能特點,以及建築物因地基問題可能損壞或影響正常使用的程度,將地基基礎設計分為三個設計等級,具體情況具體選擇等級。* * *有三個設計級別:A、B和C..
基礎工程施工規範
施工前,必須有完整的地質勘察資料和工程附近的管線、建築物、構築物及其他公共設施的結構狀況。必要時,應進行施工測量和調查,以確保工程質量和相鄰建築物的安全。
施工單位必須具備相應的專業資質,並應建立健全質量管理體系和質量檢驗體系。從事基礎工程檢驗和見證試驗的單位必須具有省級水平。施工過程中出現異常時,應停止施工,由監理或施工單位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等有關單位分析情況,解決問題,消除質量隱患,並應形成文件。
對於灰土地基、砂石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強夯地基、灌漿地基和預壓地基,竣工成果(地基強度或承載力)必須滿足設計要求。檢驗數量每單位工程不少於3點,檢驗水泥土攪拌樁復合地基、高壓旋噴樁復合地基、砂樁地基、振沖樁復合地基、土和灰土擠密樁復合地基、水泥粉煤灰碎石樁復合地基、夯實水泥土樁復合地基的承載力,數量為總數的0.5% ~ 65,438+0%,但不得少於0%。當需要進行單樁強度檢驗時,數量應為總數的0.5% ~ 1%,但不得少於3根。
基礎驗收規範
施工單位應具備專業資質,並應建立健全質量管理體系和質量檢驗體系。從事地基與基礎工程檢驗和見證試驗的單位,必須具有水泥土攪拌樁復合地基、高壓旋噴樁復合地基、砂樁地基、振沖樁復合地基、土與灰土擠密樁復合地基、水泥粉煤灰碎石樁復合地基、夯實水泥土樁復合地基的省級(直轄市)檢驗。應檢查樁的質量,樁數應為總數的2%,但不少於10。
工程樁應進行豎向承載力測試。對於基礎設計為甲級或地質條件復雜、成樁質量可靠性不高的樁基,應采用靜載試驗進行檢測,檢測樁數不應少於總數的1%,且不少於3根。
基坑工程土方開挖的順序和方法必須與設計工況壹致,遵循“開槽支護,先支後挖,分層開挖,嚴禁超挖”的原則。基坑和管溝土方的驗收必須以保證支護結構和周圍環境的安全為前提。當設計有指標時,應以設計要求為準。環境保護越來越受到社會的關註。因基坑施工不當導致房屋沈降、管道開裂、地面開裂等案例時有發生。本條的目的是根據環境保護的要求制定捕撈措施。
編輯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