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前通知報名是什麽意思?
預告登記是指買賣房屋或者其他不動產權利的當事人簽訂的協議。為了保證將來物權的實現,他們可以根據約定向登記機關申請預告登記。比如在商品房預售中,購房者可以對尚未建成的房屋進行提前登記,以限制開發商將已經售出的房屋再次出售或抵押。本質上是為開發商銷售期房,提高資產周轉提供法律支持。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221條:“當事人簽訂買賣房屋或者其他不動產權利的協議。為保證將來物權的實現,可以按照約定向登記機關申請預告登記。預告登記後,未經預告登記的權利人同意處分不動產的,不發生物權效力。”“預告登記後,自可以進行不動產登記之日起九十日內,債權消滅或者未申請登記的,預告登記無效。”
二、通知登記期限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221條規定,當事人簽訂房屋買賣協議或者其他不動產物權協議時,為了保障將來物權的實現,可以向登記機關申請預告登記。預告登記後,未經預告登記的權利人同意處分不動產的,不發生物權效力。
預告登記後,債權消滅或者自可以進行不動產登記之日起九十日內未申請登記的,預告登記無效。
第三,取消預告登記
(1)註冊申請原件;
(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3)通知登記證原件;
(4)證明預先登記的房屋權利終止的證明材料原件。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221條
為保證將來物權的實現,當事人在簽訂房屋買賣協議或者其他不動產物權協議時,可以按照約定向登記機構申請預告登記。預告登記後,未經預告登記的權利人同意處分不動產的,不發生物權效力。預告登記後,債權消滅或者自可以進行不動產登記之日起九十日內未申請登記的,預告登記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