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公司制定或修改員工手冊是否有效,取決於是否履行了《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程序。如果履行了法律程序,員工手冊就是有效的。從法律的角度來說,在這些程序中,並沒有明確規定員工是否簽字,壹般在上述程序之後,並沒有規定員工必須簽字。從實際操作的角度來說,企業或公司最好讓工人在員工手冊上簽字確認。在用工方面,企業在系統、規範地制定員工手冊等規章制度時,應更加註重使其具有法律意義。《員工手冊》主要是企業內部人事制度的管理規範,同時涵蓋了企業的方方面面,承擔著傳播企業形象和企業文化的功能。它是有效的管理工具,也是員工的行動指南。員工手冊是企業規章制度、企業文化、企業戰略的凝結,是企業內部的法規,同時也起到展示企業形象、傳播企業文化的作用。它不僅涵蓋了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各方面規章制度的主要內容,而且彌補了規章制度制定中的壹些疏漏,滿足了企業獨特個性的業務發展需要。從企業的角度來說,壹本合法的員工手冊可以成為企業有效管理的利器;從勞動者的角度看,是員工了解企業形象、認同企業文化的渠道,也是對自身工作規範和行為規範的引導。尤其是企業單方面辭退員工時,壹份合法的員工手冊往往會成為有力的依據之壹。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條* *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健全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用人單位制定、修改或者決定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關系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與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在執行規章制度和重大問題的過程中,工會或職工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商修改完善。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予以公示或者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