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形勢下,進壹步加強企業工會組織建設,做職工合法權益的代表和代言人,必須尊重職工的民主權利,充分相信職工自主決策的能力和水平,充分發揮職工追求自身利益和幸福的主動性和創造性,引導職工成為工會事業發展的支持者、參與者和受益者。工會組織要積極推進區域性、行業性職工(代表)大會制度建設,探索和推廣適合各類非公有制企業的其他民主管理形式,保障職工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
2.勞動權益得到保障
勞動權益是員工最直接、最具體、最受重視的權益。要深化集體協商和集體合同工作,通過召開代表會議、開展培訓等方式,組織企業代表和工會代表認真學習《工資集體協商辦法》等法律法規。選擇不同類型、不同層次、不同情況的企業,精心指導,擴大覆蓋面,努力實現工資集體協商和集體合同簽訂“四個同步”。基層工會對用人單位侵犯職工合法權益的行為提出整改意見。用人單位拒絕接受的,基層工會應當及時向上壹級工會報告,上壹級工會應當向用人單位出具勞動法律監督意見書。用人單位拒不改正的,工會可以向政府有關部門提出勞動法律監督建議,由政府有關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程序處理。
3.發展權益有保障。
現代企業核心競爭力的主體是人,人的素質直接決定了企業核心競爭力的強弱。牢牢抓住這個環節,把它作為員工發展自我,提高自我競爭力的壹個抓手。圍繞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調整經濟結構、建設創新型企業,大力開展職工技能培訓和在職培訓,根據企業需求開展技術培訓。
4.生活權益有保障。
工會組織要認真貫徹《安全生產法》和《工會參與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暫行條例》,充分履行勞動保護監督檢查職能,加大工會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工作力度。廣泛開展查找事故隱患、制止違章的活動。推行工會勞動保護監督檢查三級網絡實名登記制度,大力開展“安康杯”、“有毒有害防治卡”等專項活動,逐步將職工安全培訓教育、安全合格班組創建納入“安康杯”競賽,推動“安康杯”競賽實現“全覆蓋、全領域延伸”。
5.生存權益有保障。
工會組織要準確掌握困難職工情況,通過完善困難職工幫扶中心、基層幫扶中心、幫扶站建設,深化幫扶長效機制建設,科學安排幫扶內容,將困難職工幫扶工作延伸到鄉鎮街道、社區、鄉村,為困難職工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務。大力開展節日慰問、金秋助學、幫扶政府再就業等專項活動,真正讓職工群眾感受到黨和政府的溫暖。完善工會信訪制度,認真解決職工訴求,加強基層勞動爭議調解機制建設,促進和維護職工隊伍穩定。以困難職工幫扶中心為載體,按照家庭情況清楚、困難原因清楚、技術特長清楚、幫扶需求清楚、思想狀況清楚的“五清”標準,為每壹位困難職工及其家庭建檔立卡,實行網絡化管理。
6.健康權益得到保障
勞動者的生存權和健康權是勞動者最大、最基本的權益。要以群眾性文體活動為突破口,結合實際,大力開展各類職工喜聞樂見的體育競賽和文化活動,豐富職工業余生活,以健康向上的精神引領廣大職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