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民事案件起訴時通常需要到被告住所地法院,這就是原告是被告的原則。但現實中也有例外,那就是妳可以到原告處起訴。對壹般地域管轄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其經常居住地不壹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壹訴訟的幾個被告的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管轄的,由各人民法院管轄。公民的住所是指公民的住所,法人的住所是指法人的主要經營場所或者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當事人戶口遷出後未定居,有經常居住地的,由當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戶籍遷出不滿壹年的,由原戶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超過壹年的,由其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下列民事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其經常居住地不壹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對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身份關系訴訟;對被采取強制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訴訟;對被監禁者的訴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下列民事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其經常居住地不壹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壹)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二)對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身份關系訴訟;(三)對被采取強制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訴訟;(4)對被監禁者的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