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行為受主觀意識的影響。人們心中有各種陰暗的想法。為什麽這些想法沒有付諸實踐?是什麽因素制約了人的行為?
制約人的行為的因素可以分為兩類:客觀資源不允許和無形條件限制。
客觀資源不允許:權力、金錢、智力等資源的缺乏,比如壹個人想做壹件很不好的事情,但是需要調動很多資源,高智商等。沒有這些資源,那麽他做不到。知道自己做不到,那麽正常人都知道自己不會開始做。
無形條件的約束:法律、規則、道德、個人修養(價值觀)、生物屬性(慈悲、慈悲)等等。其中,法律、規則、道德是外在的無形條件,個人修養(價值觀)、生物屬性是內在的無形條件。
外部無形條件是外部環境對人的約束。在外部無形條件中,法律是最基本的約束,規則是第二層,道德是第三層。大多數人的約束處於法律約束的最基層,也就是說,大多數人只是受到法律的約束;有些人被規則束縛,可能是各種組織中的法規(家規,公司制度,學校制度等。);壹部分是受道德約束的。對外界無形條件的恐懼背後,是人們對自身利益的考量,比如對金錢、時間、生命損失、顏面盡失、對他人不屑壹顧的恐懼。
內在的無形狀態是人心的涵養。在內部無形條件中,生物屬性的約束是最基本的約束,個人修養(價值觀)是更高級的約束。比如有時候,人看到動物會覺得可愛,看到別人受傷會覺得可憐。在生物學上,智商是個人修養(價值觀)對自己的限制,比如紳士風度。大多數人會在不觸及自身利益的情況下維護個人修養(價值觀),在個人利益受到威脅時會把個人修養(價值觀)放在壹邊。只有少數人能堅定不移。俗話說:有恒心不恒產的人,才是有能力的人。如果人,就沒有不變的生產,因為沒有恒心。沒有恒心,就會為所欲為。
綜上所述,在人類社會中,對人最重要的約束是法律,其次是規則和道德,最後才是固有的生物屬性和個人修養(價值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