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人不走斑馬線,司機正常行駛,然後發生鬼探頭事故。行人對鬼探頭事故負主要責任是因為有物體擋住了,而不是因為車輛在行駛,所以在責任劃分上,行人負主要責任。但駕駛人不專心駕駛,不觀察周圍情況的,應當承擔同等或者次要責任;
2.行人在斑馬線上行走,車輛和行人承擔同樣的責任。當人們遇到斑馬線時,機動車應該優先通行。但行人過斑馬線也要註意觀察,慢慢走。不要使用斑馬線鬼探頭,尤其是在道路狹窄的斑馬線處。道路寬度不足,道路兩旁的綠樹和廣告牌阻擋了視線。行人斑馬線鬼探頭極有可能成為引發事故的安全隱患。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213條* * *機動車事故造成損害,屬於機動車壹方責任的,承保機動車強制保險的保險人應當在強制保險責任限額內先行賠償;不足部分由承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予以賠償;機動車商業保險仍不足或者未投保的,由侵權人賠償。第壹千二百零八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應當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本法的有關規定承擔賠償責任。第壹百二十六條機動車駕駛人發生交通事故後逃逸,機動車參加強制保險的,保險人應當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機動車不明、機動車未參加強制保險,或者施救費用超過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被侵權人人身傷亡需要支付施救、喪葬費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先行支付。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墊付後,其管理機構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第壹千二百零九條因租賃、借用等原因,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不是同壹人,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對損害有過錯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