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為5116元,繳存比例為5%至7%。按照最高7%的比例,月繳存額上限為3571元。
2.住房公積金最低繳存基數為3022元,最低月繳存額為1,51元。
3.補充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為5116元,繳存比例為1%至5%。按照最高5%的比例,月繳存額上限為2558元。
4.補充住房公積金最低繳存基數為3022元,按照1%的最低比例,最低月繳存額為15元。
上海公積金繳納的主要流程:
1.用單位公積金賬戶開戶:單位應當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辦理單位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
需要準備的材料包括單位的營業執照、法人證書等單位成立證明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IC卡、填寫並加蓋單位公章的《上海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表》。
2.為新員工繳納公積金:新員工入職後,公司需要在上海住房公積金網站上完成轉移、解封業務等相關操作。
3.正常繳納:如無人事變動,單位可攜帶相關資料到建設銀行公積金受理點正常繳納公積金。
4.轉移封存: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導致公積金繳存中斷,不符合提取賬戶公積金條件時,需要封存。
綜上所述,2024年上海公積金的繳納標準根據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上下限和補充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上下限不同。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二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指定受托辦理住房公積金金融業務的商業銀行(以下簡稱受托銀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委托受委托銀行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和結算等金融業務,以及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繳存和歸還手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與受委托銀行簽訂委托合同。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是否發放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準予貸款的,受委托銀行應當辦理貸款手續。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