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知道40年工齡是無法計算出當事人2023年的退休工資的,因為退休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三部分組成,還需要結合退休時的個人工資和社會平均工資。基礎養老金=上年度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 1% =上年度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 1%。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存款÷月數((50歲195,55歲170,60歲139)。只有1996之前參加工作的“老人”和其他視同繳費年限的人才能有過渡性養老金。各省市自行制定過渡措施,各地措施有差異。
法律客觀性:
從嶽陽市工傷保險基金管理處獲悉,嶽陽市將調整工傷職工傷殘津貼和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工傷傷殘津貼每月增加215元。工傷傷殘津貼調整自2022年6月65,438+10月65,438+0執行。從嶽陽市工傷保險基金管理處獲悉,嶽陽市將調整工傷職工傷殘津貼和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工傷傷殘津貼每月增加215元。工傷傷殘津貼調整自2022年6月65,438+10月65,438+0執行。《工傷保險條例》實施後(2004年10月1後)至2003年2月1前,已享受傷殘津貼的職工,壹律按《工傷保險條例》享受調整。配合上述調整增加傷殘津貼範圍,每人每月增加傷殘津貼215元。此次調整後,傷殘津貼低於2014年統籌地區最低工資標準的,補足到統籌地區最低工資標準。參加工傷保險社會統籌並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傷殘津貼的職工,增加的傷殘津貼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已參加工傷保險社會統籌並由用人單位支付傷殘津貼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增加的傷殘津貼。未參加工傷保險社會統籌並享受傷殘津貼的職工,按原渠道解決。其中已移交市、州、縣、市轄區政府管理的中央分散關閉破產企業和省屬國有企業,按規定調整傷殘津貼(或傷殘撫恤金)標準增加的資金,由市、州、縣、市轄區負責解決。此外,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調整從2014 10起執行。2013 12 31之前已被認定為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的,仍可享受供養親屬撫恤金,並按月領取供養親屬撫恤金,將予以調整和增加。標準為每人每月增加86元。據介紹,已保留關閉時因工死亡職工親屬撫恤金的省屬國有改革改制企業,因工死亡職工親屬撫恤金標準的增加部分按此規定調整,由縣市負責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