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是指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印刷體姓名);
頭銜是指法定代表人的頭銜;
日期是指合同簽署的日期。
英國合同結構的最後壹部分是結束語和雙方的簽名。
所謂“結案陳詞”,是指當事人簽字前經常出現的壹段話,既表明簽字人確實有適當的簽字權限,又表明簽字日期。
至於簽名壹欄,如果當事人是公司,除了公司印章,還要有代表人的簽名,通常會註明代表人的頭銜。
擴展數據:
英文合同末尾的常見格式:
以資證明。雙方已通過正式授權代表簽署本協議。雙方於上述日期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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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作者:
標題:?標題:
茲證明,本協議已由授權人代表雙方於本協議前言所述日期簽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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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代表:
位置:位置:
& amp以資證明
這三個字是英文合同中結束語的標準模式,在權利義務的規範中並沒有特殊的作用或意義,這與中文合同中通常在結尾記錄的內容很相似,即“怕字無據,但本合同就是證明”。
有時它被替換為打算受法律約束,意思是壹樣的。
& amp正式授權的代表
當合同雙方是法人組織時,必須指定壹名自然人作為代表。比如公司代表通常是董事長代表公司與他人簽訂合同,確立權利義務。
除了董事長依法代表公司的權限外,公司董事會還可以決定授權壹名董事、總經理或其他重要職員作為公司代表簽訂合同。
此時,為了確保該代表確實屬於正式授權代表,與公司簽訂合同的對方可以要求公司提供授權董事會決議的證明,以妥善維護自己的權益。
& amp上面首次書寫的日期和年份
如果合同結束語中註明的日期與合同前言中註明的日期相同,則用這句話來表示如果不同,則應在另壹條款中規定合同的生效日期,以避免爭議。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