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雙方繳納。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個人按照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最低繳費基數不得低於當地職工最低工資標準;
2、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 * *共同繳費,單位繳費率應控制在職工工資總額的6%左右,個人繳費率壹般為本人工資的2%,最低繳費基數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的60%;
3.失業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雙方繳納* * *。單位按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繳納,個人按本人工資的1%繳納失業保險費。具體地方可能有所不同,最低繳費基數不得低於當地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60%。
4.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用人單位繳納的工傷保險費數額為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乘以單位繳費費率的乘積。不同行業、不同單位的費率可以有所不同,最低繳費基數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60%;
5.生育保險費由用人單位繳納,具體由企業按其工資總額的壹定比例繳納。具體比例各地不同,最低繳費基數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60%;
6.住房公積金由用人單位和職工雙方繳納* * *。個人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職工和單位的繳存比例不得低於5%,最低繳費基數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五險壹金簡介:
五險壹金的繳納金額每個地區不壹樣,基數是工資總額。有的企業發工資時有基本工資和壹些相關補貼,但有的企業發工資時只發基本工資,這是違反法律的。具體比例要咨詢當地勞動部門。各地繳納比例不同。五險壹金是指用人單位給予勞動者的幾種保障福利的統稱,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住房公積金等。
綜上,最低工資標準不得低於上壹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私營企業職工、個體工商戶從業人員和非本地城鎮戶口從業人員不得低於50%,私營企業法人、股東、個體工商戶業主不得低於100%);最高不能高於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和生育時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文章
社會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原則,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