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二條為非法越國(邊)境的人提供條件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非法偷越國(邊)境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條違反國(邊)境管理法規,非法穿越國(邊)境,情節嚴重的,處壹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以參加恐怖組織、接受恐怖訓練或者實施恐怖活動為目的,偷越國(邊)境的,處壹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組織走私犯罪的立案標準
組織走私犯罪的立案標準如下:
1,有組織偷越國界線的具體行為,組織偷越國界線的首要分子;
2.多次或者組織大量人員偷越國境,造成被組織人員重傷、死亡的;
3.剝奪或者限制被組織者的人身自由,以暴力、威脅方法抗拒檢查的;
4.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情節特別嚴重的,犯前款罪,以及殺害、傷害、強奸、拐賣被組織者,或者殺害、傷害檢查人員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