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砸車是什麽罪?我該如何判斷?

砸車是什麽罪?我該如何判斷?

涉嫌故意破壞。

壹、概念和構成。

故意損毀公私財物,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1)對象元素。

本罪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

犯罪客體可以是各種形式的公私財產,包括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動產、不動產等。但是,行為人故意毀壞其他財產,損壞本法規定的其他物品的,依照本法有關規定處理。如車輛、運輸設備、易燃易爆設備、廣播電視、電信設施等違反公共安全的行為,依照本法第二章的規定處罰。

(2)客觀要求。

本罪的客觀方面是破壞、損毀公私財物或者其他嚴重情形。破壞,是指采用焚燒、投擲等手段,使物體失去價值或者使用價值;損壞是指物品價值或使用價值的喪失。破壞公私財產的方式有很多。但是,使用火、水、毒、爆等危險方法,毀壞公私財物,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本法第二章分則的規定,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論處。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的,必須有數量較大或者其他嚴重情節,構成犯罪。如果情況嚴重,則意味著對重要貨物的嚴重損壞,尤其是損壞的手段;毀壞急需商品,造成嚴重後果的;想嫁個男的等等。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情節較輕的,通常屬於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三條,處1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單處或者並處200元以下罰款。依照本條例第八條的規定,責令賠償損失。

(3)主要元素。

本罪的主體是壹般主體,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並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才能構成犯罪。

(4)主觀因素。

犯罪具有主觀故意。犯罪的目的不是非法取得財產,而是毀滅財產。這是財產犯罪與其他類型腐敗犯罪的根本區別。犯罪動機多種多樣,通常出於個人報復或嫉妒。除特別規定需要犯放火、決水、爆炸和過失損壞車輛、交通運輸設備、易燃易爆設備、廣播電視、電信設施罪的,依照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過失毀壞公私財物的行為不構成犯罪,屬於民事賠償問題。

二。識別

(1)罪與非罪的界限。依照本條規定,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情節嚴重的,構成犯罪。所以,無論是數額較大還是情節嚴重,都是罪與非罪的區別。故意損壞公私財物,情節較輕的,壹般屬於違法行為,應當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予以拘留、警告、單處或者並處罰款、責令賠償損失。所謂“情節嚴重”,壹般是指對重要物品的破壞、損毀和嚴重損失;毀壞或者破壞公私財物的方法特別惡劣的;這場婚姻的動機是咎由自取。

(二)本罪與其他犯罪和交通肇事罪的區分破壞犯罪交通運輸設備,破壞易燃易爆設備,如破壞通訊設備,危害公眾安全,破壞社會主義經濟秩序,侵犯生產經營,後者是特定的財產損失,侵犯其他獨立物。本法費用不同,只能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定罪處罰。

三。懲罰

犯故意毀壞財物罪,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是指破壞個人財產和他人的精神障礙;設備、設施不能正常生產或者運行,造成生產經營中斷和重大損失的;破壞手段極其惡劣;等壹下。

  • 上一篇:國家制定哪些法律法規?
  • 下一篇:註冊公司需要什麽手續?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