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男人每次都以小紅為借口,兩家人的親密關系從來沒有被懷疑過。趙夫婦在杭州某小區開了壹家飯店,超市就在隔壁。那時候孩子還小,總喜歡跑跳,就和隔壁超市的老板劉走得很近。趙的女兒小紅(化名)長得很漂亮,經常穿花裙子。因為餐館生意忙,小紅經常去隔壁?胖乎乎的叔叔?在超市玩久了,隔壁劉總是以帶小紅去玩為由把孩子帶走。
因為兩家是鄰居,經常在壹起吃飯,關系很好的趙也就放心讓他把孩子帶走了,可他做夢也沒想到,這個經常來吃飯,還對小紅笑的人是個蕩婦!只要帶小紅去超市,他就會把小紅抱在懷裏,然後用手猥褻孩子。即使孩子掙紮也不放手,還會威脅孩子不聽話就讓警察把她帶走。即使超市來了,他也不會停止猥褻。
就兩家的關系而言,他們是鄰居,是親密的熟人。誰能想到壹個二十多歲的年輕人會有這個愛好?如果不是孩子成績不好,性格活潑,她的父母大概也不會相信女兒會發生這種事。想想每天兩家和睦的場景,聽聽小紅的敘述,別說她父母的震驚,就連普通人都感到驚訝!這就是人們所做的?這是壹種動物!
二、超市老板猥褻兒童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半,女孩父母準備上訴!最終法院看到劉投案自首,依法從輕處理,但趙夫婦確認此事是小紅永遠不會忘記的傷害。就算劉投案自首,承認錯判三年半有期徒刑,還是太輕了!事實上,從人性的角度來看,這個劉已經判了三年半,就算殺了他也不為過。小紅才7歲,剛開始懵懂。她以後還能回到天真快樂的個性嗎?我覺得不會,就算結束了也回不去了。
但從法律角度來看,法院的判決其實還是挺合理的。劉雖猥褻兒童,但後期承認錯誤,並在警方調查期間積極配合調查,在庭審期間盡力配合。無論從哪個角度看,他都符合我國從寬處理的要求,但趙的反對是可以理解的。這是他的親生女兒!估計孩子作為家長經歷這些後心都要碎了,目前的訴求也是他反感的原因。
第三,不管這件事最終如何解決,家長都要重視女孩的心理健康問題。每次看到這個小女孩被猥褻的新聞,我就牙癢癢。成年人就不能花錢買個娃娃或者找個女朋友嗎?壹旦出現這種情況,對小女孩來說將是終生的傷害。現在小紅的班主任認為她內向的性格不如以前活潑,父母認為她精神有些問題,似乎對壹些人和事都是障礙。無論最後如何解決小紅的心理健康問題,都必須引起重視。
小紅現在才7歲,好日子還沒開始。她絕不能因為劉這個人渣而不開心。她父母以後壹定要時刻關註她的壹舉壹動,不是監視她,而是時時刻刻關心她,讓她知道,真的有愛她的人,而且那樣傷害她的不止劉壹個人。否則長大後可能會抗拒別人的善意,工作或者男朋友都會受到阻礙。那時候再去關註就來不及了。
最後:這個世界怎麽會有這種人渣?二十多歲找個女朋友回家不好嗎?難道非要害別人或者壹個花架子的小姑娘嗎?是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