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不可抗力主要包括以下幾種情況:(1)自然災害,如臺風、洪水、冰雹等;(2)政府行為,如征收和征用;(3)非正常社會事件,如罷工、暴亂等。在不可抗力的適用中,以下問題值得關註:(1)合同中是否約定不可抗力條款,不影響法律條款的直接適用;(2)不可抗力條款是法定免責條款。如果約定的不可抗力條款小於法定範圍,當事人仍可援引法律規定主張免責;大於法定範圍的,超出部分視為另壹免責條款;(3)不可抗力作為免責條款具有強制性,當事人不得約定將不可抗力排除在免責範圍之外。不可抗力的免責效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有下列例外:(1)貨幣債務的遲延責任不因不可抗力而免除。(2)遲延履行期間發生的不可抗力不能免除責任。不可抗力和事故。事實上,無論是《民法典》還是《合同法》都沒有將事故作為免責條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八十條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義務的人,不承擔民事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五百九十條當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及時通知對方,以減少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並在合理時間內提供證明。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當事人的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