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漁業法》第四十壹條,未依法取得捕撈許可證進行捕撈的,沒收漁獲物和違法所得,並處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沒收漁具和漁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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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定置網是將漁網固定在海中,使魚在自由活動的過程中,誤入網中,被網纏住或進入漁網組成的口袋陣。固定網,俗稱“迷宮”,也被稱為“無家可歸網”。魚進去了就很難出來,容易被抓魚,對漁業資源破壞很大,是農業農村部明令禁止的非法捕撈方式。執法人員介紹,在淺水區,定置網捕魚是壹種相對便宜的捕魚方式。壹般只需要壹艘小舢舨甚至小船出海,潮水退去後就可以裝漁網或者捕撈魚類,因此設置定置網的違法行為屢禁不止。“雖然在茫茫大海中發現和拆除非法網非常費時費力,但我們將始終保持零容忍、高壓執法態勢,加強巡查,發現壹處清理壹處拆除壹處。”海城區海洋與漁業綜合執法大隊負責人說。
2.遠洋捕魚人員所需證件:辦理船民證即可。申請航海家證登記表,航海家戶口本原件,辦理航海家證人員身份證原件(審核後退回)及復印件。法律依據:《公安部沿海船舶邊防管理條例》第七條。年滿16周歲未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船員證書》或者《船員服務簿》的人員出海前,應當向公安邊防部門申請領取出海船民證。
海上捕魚是壹項非常大的工作,需要大量勞動力。而且有壹定的風險。據了解,往年工資都過萬。據悉:“年薪9-40萬,工資按月發。全年出海8個月,照常發放12個月工資,包吃住。“春節剛過,各船公司迫不及待地高薪招聘船員,但高薪很難找到好的船員,海洋捕撈生產也遇到了春節後用工荒的問題。”遠洋船員還行,近海船員太難招了。"榮成金橋水產有限公司的蘇經理告訴記者,他們正在招聘船員。公司開出的條件很優厚:新海員第壹個月保底工資6000-7000元,月薪平均會在8000-9000元,加上分紅提成等獎金,年薪可達8-45萬。簽約壹年後,公司會有三個月的帶薪休假,公司會免費為海員提供住宿,但招聘結果還是讓他“很頭疼”。“我們招了200人,從2月20日開始。截至24日,已有約65438000人註冊。”他們通過張貼招聘啟事、介紹熟人、在各大招聘網站上發布廣告等方式進行招聘,從招聘人數來看相當可觀,但都是針對遠洋漁船的。“聽海上作業的,就不幹了。”蘇經理說,遠洋捕魚平均工資比遠洋捕魚多2000元左右。大家都覺得遠洋捕魚賺的多,所以都報遠洋捕魚,但是很難招到遠洋捕魚的船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