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1)具有中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3)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4)具有高等學校法學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或者具有高等學校其他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並具有法律專業知識。
(5)品行良好。
2.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人員不能報名參加考試,已經辦理報名手續的,報名無效:
(1)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
(二)被國家機關開除公職的。
(三)律師執業許可證被吊銷的。
(四)依照《國家司法考試實施辦法(試行)》第十八條的規定,被判處2年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期限未滿的;或者被判終身不得報名國家司法考試。
3.通過國家司法考試並取得A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取得B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但尚未取得高等學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的人員,不得再次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報名和考試地點由司法部門決定。報名考試時,可以隨時關註司法部網站或相關司法考試網站,或者加入目標相近的網友校友群。考試內容取決於年度司法考試大綱。
司法考試的主要內容:
國家司法考試主要測試考生應當具備的法律專業知識和從事法律職業的能力。
國家司法考試的內容包括:理論法學、應用法學、現行法律規定、法律實務和法律職業道德。
國家司法考試采取閉卷筆試的方式。
考試分為四卷,每卷150,總分600。試卷1、試卷2、試卷3為機讀選擇題,試卷4為書面示例(案例)分析題(包括法律文書寫作)。
每壹卷的具體主題是:
試卷壹:綜合知識。包括法理學、憲法學、法制史、經濟法、國際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司法制度、法律職業道德。
試卷二:刑事與行政法制。包括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法和行政訴訟法。
試卷三:民商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訴訟法(包括仲裁制度)。
試卷四:例題(案例)分析。包括法理學、行政法和行政訴訟法、刑法、刑事訴訟法、民法、商法和民事訴訟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