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者之間存在三重法律關系。基於勞務派遣協議,派遣機構與派遣單位形成勞務派遣關系。勞務派遣協議應當約定派遣崗位和人員數量、派遣期限、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的數額和支付方式以及違反協議的責任。用工單位應當根據崗位實際需要與勞務派遣單位確定派遣期限,不得將連續用工期限劃分為若幹個短期勞務派遣協議。勞動者與派遣機構的關系是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之間訂立的勞動合同,勞動者與派遣機構基於實際雇傭形成雇傭關系。用人單位必須對勞動者承擔因就業而產生的義務。
勞務派遣的流程:
1.商務咨詢:初步了解雙方意向,確認公司合法資質;
2.用人單位提出的要求:用人單位根據自身情況提出用人要求和標準;
3.分析調查:根據用人單位提出的要求,了解實際工作環境和崗位,必要時進行調查,確定派遣員工的招聘方;
4.提出派遣計劃:根據不同用人單位的要求和當前情況,制定勞務派遣計劃;
5.協商方案:雙方研究協商勞務派遣方案內容,在用工合法的前提下修改完善派遣方案;
6.簽訂勞務派遣合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分清法律責任,依法簽訂勞務派遣合同;
7.執行:嚴格執行勞務派遣合同的約定。
綜上所述,勞務派遣作為壹種機制靈活、形式多樣的新型就業形式,是解決就業問題的又壹途徑,是緩解社會就業壓力的壹種新方法,能夠有效促進就業。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七條
經營勞務派遣業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壹)註冊資本不低於200萬元人民幣;
(二)有固定的營業場所和與開展業務相適應的設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勞務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從事勞務派遣業務,應當依法向勞動行政部門申請行政許可;經批準的,應當依法辦理相應的公司登記。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勞務派遣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