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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憤怒的案件》中有哪些可怕的細節?

1.庭審中,刑事辯護律師* * *向三名證人提問,王、上官傑、被害人霍先生提問。王只有壹個人為《聖經》寫了諾言——自然,他們也曾宣誓,但電影導演沒有。為什麽?這兩個人撒謊了。

2.接著,聘請了壹名更好的刑事辯護律師,但霍先生必須幫他出錢嗎?不,想想王琦能掙多少。我敢猜測,霍先生實際上加入了這個毒品交易鏈,這就是為什麽王琨和可口可樂能夠在晚上闖入霍先生的房子,並把他綁起來。

3.在續集中,王琨看到奧打扮成壹個越南男孩,但沒有懷疑。可能是因為王琨做生意不小心,甚至奧也能從鯊魚那裏得到信息。他在刑警隊裏也有壹些人,有利益關系,連敖都能得到王賊的信息。也有可能刑事警察中的壹些人也有興趣。可憐的黑幫老大認為他已經找了王琨四年了。事實上,王琨可以與他自己的領導人勾結。

4.敖最初復仇的目標其實是為了幫助王,但因為首領帶著衣服鞋子逃跑,王因為按規矩辦事被主人家人舉報。玩就是玩,玩,玩,再玩。兩年前為敖作證的情況下,打是打,兩次都是因為給自己丟臉。從效果上來看,奧不幸為真,使其為真。

5.王為什麽要去找斷水哥,走樓頂?他手下的人告訴他,壹個警察壹進去就被砍了…

6.標哥的死亡時間基本壹致。Aoo壹行人被關在監獄裏四年,出去掃墓。王說他需要每年來壹次,所以有理由懷疑我表哥實際上在進監獄之前就已經死了。但庭審結束後,應該沒有機會在刑警門口舉牌了。

7.Aoo壹行人為什麽要去警察局自首48小時?其實我猜是因為夥伴們放心了。畢竟過去都是警察,不會因為在詢問室不熟而焦慮和擔心。但是如果他們在外面,擔心搭檔老板跑了怎麽辦?只要有幾個人在審訊室,共犯就會完全放心——只要他什麽都不說,就會在48小時內離開。

8.王砸監控攝像頭,不是為了更好的泄憤,而是為了更好的破壞收發筆錄的自然環境,讓阿傲不用裝瘋賣傻,和他進行真實的交流。結果他的效果早就達到了,應該是他正式開始破壞規定,逐漸被憤怒中的暴力犯罪嫌疑人跟蹤,因為他的親戚訂婚了。

9.最終兩人在主教堂血戰壹場。當錘到徒手環節完成後競技場移動到電子琴外圍時,敖用水果刀刺王的右手,再用小刀刺王的右手,再用水果刀刺王的右手。

10.電影開始時,王從夢中醒來。夢的具體內容是,他看到Aoo壹夥人暴力辱罵可口可樂。從表現形式來看,他可能後悔沒有早點做,或者期望這件事從來沒有發生過。

謝霆鋒的邱剛傲說,如果沒有趙文卓的張崇邦,他當警察就不容易。這個州的領主是Aoo的主人和向導。州主審理案件的標準呢?我只能看這部電影。他在抓捕罪犯時不計後果。壹開始他說他去過別的警察局抓罪犯,中間還闖進貧民窟抓毒販。後面的人憤怒地砸碎相機鏡頭,對敖大發雷霆。拍飛虎隊。

沒有對策,沒有指導。這個人如何與高級主管相處是個難題。如果他周圍的人不熟悉主,就跟著他去貧民窟。沒有人知道主死在其中。以至於王不顧壹切的想要更好的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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