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11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計算標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若幹規定》,《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若幹問題的通知》(法法發[2010]23號),根據湖南省統計局20110年3月7日公布的《湖南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公布的相關數據計算,故人身損害賠償案件在人民法院審理。1,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566元;2.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11825元;3.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5622元;4.農村居民人均消費支出:4310元;5.全社會職工平均工資26008元(暫按2009年數據),月平均工資265438元+067元。6.夥食補助費(2009年暫定標準)省內30元/人、外省50元/人、十級傷殘具體補償標準:1。醫療費用:按實際費用計算。2.殘疾賠償金:農村標準:5622元×10%×20 = 11244元;市區標準:16566元×10%×20=33132元。答: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若幹問題的通知》(法發[2010]23號)第四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民事糾紛案件適用侵權責任法。被害人有扶養人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八條處罰。因此,雖然《侵權責任法》取消了“被扶養人生活費”的賠償,但目前,被扶養人生活費仍可納入殘疾賠償金或死亡賠償金。1.子女生活費城市標準:11825元×(18-現年齡)×傷殘系數10%÷2農村標準:4310元(18-現年齡)老年人生活費城市標準:11825元÷兄弟姐妹人數×20年×65有多個被撫養人的,每年補償總額城鎮戶口不超過11825元,農村戶口不超過4310元。4.營養費:參照醫院的病歷本、診斷證明、出院醫囑或法醫鑒定結論確定,壹般為1000至5000元。5.誤工費: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誤工費。被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如果受害人不能提供證據證明自己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可以參考上壹年度上訴法院所在地同行業或者類似行業的職工平均工資。壹般計算到殘疾前壹天。6.交通費用交通費用按受害者及其必要陪護人員就醫或轉往其他醫院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約為500至2000元。七、護理費:護理人員的收入,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無固定收入或從業人員的,每日60元參照長沙市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護工勞動報酬計算。八。住院夥食補助:30元9。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如果傷情有特殊需要,可以參考輔助器具配置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輔助器具的更換周期和補償周期參照編制機構的意見確定。10.精神損害賠償:2000元至5000元左右。12.後續治療費用:參照司法鑒定中心的法醫鑒定結論或實際發生時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