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只要沒有被判刑,就不會有犯罪記錄。為加強對罪犯信息的有效管理,依托政法機關現有網絡和資源,由公安機關、安全機關、人民檢察院、司法行政機關分別建立相關記錄信息數據庫並實現互聯互通,條件成熟時建立統壹的犯罪信息數據庫。犯罪信息登記機關錄入的信息應當包括以下內容:犯罪人基本信息、檢察機關和審判機關名稱、判決書編號、判決書定案日期、罪名、判處刑罰和刑罰執行情況等。建立犯罪信息通報機制,人民法院應當及時向犯罪信息登記機關通報生效刑事裁判文書等相關信息。監獄、看守所應當及時將《刑滿釋放人員通知書》發送給刑滿釋放人員戶籍所在地的犯罪信息登記機關。縣級司法行政機關應當及時將《社區服刑人員矯正期滿通知書》發送給被矯正人戶籍所在地的犯罪信息登記機關。機關根據辦案需要,可以向犯罪信息登記機關查詢犯罪信息,有關機關應當予以配合。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的規定》第二十二條規定,違法犯罪記錄查詢憑證應當載明下列信息:姓名(曾用名)、性別、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號碼等。犯罪嫌疑人的;是否有犯罪記錄;有犯罪記錄的,寫明作出判決、裁定的法院,判決的時間和結果,有多個犯罪記錄的,按法院判決、裁定的時間順序列出所有犯罪記錄;等壹下。在司法實踐中,可以嘗試通過直接打印犯罪記錄查詢網頁來證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