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優化教學方法
壹是在堅持教學模式的前提下,引入多媒體教學設備,利用現代教學技術改變傳統教學模式的弊端,通過圖像、聲音、視頻等信息手段,將抽象、枯燥、乏味的法律概念和理論轉化為具體、生動的案例和場景,解決學生對抽象概念和理論的理解困難,提高學習效果。其次,積極引入案例教學和討論式教學方法,它們是在傳統講座式教學方法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能有效克服講座式教學方法的缺點。以上兩種教學方法都是基於教師在教學過程中的主導地位,通過激發和調動學生的主觀能動性,讓學生充分參與到課程中,成為課堂上的主角,從而實現教與學的互動。
(二)完善教學內容
教學內容的改進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
第壹,加強教學內容的實踐部分。只有知識轉化為學生的能力,才能改變學生的命運。因此,教師不僅要向學生傳授抽象的法律知識,還應包括靈活運用法律知識的能力,即實際操作能力。這就要求當代法學教師不僅要有系統而深刻的專業知識,還要有豐富的法律實踐經驗。可行的辦法是,法學院聘請壹些有豐富實踐經驗和壹定社會聲望的著名律師、老法官、老檢察官作為客座教師,定期給法學院學生進行法律實務講座。同時,要選派壹些青年教師到司法壹線掛職鍛煉或允許他們兼職開展法律實務活動,如擔任兼職律師、企業法律顧問等。第二,在運用案例教學時,要盡量選擇壹些處於熱議焦點、尚未定論的案例。這類案例既能激發學生的興趣和註意力,又能幫助學生在跟蹤研究的過程中因為沒有固定答案而發現案件事實,從自己專業的角度提出解決方案,從而培養法學學生的獨立思考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三)教學導向的改進
即解決法學教育側重於職業教育或學歷教育的問題,傳統法學教學模式側重於法學理論的教學,即註重培養學生對法律條文的理解,對法律現象和法律關系的討論和分析,有利於培養學生掌握系統的理論知識和學習其他理論知識方法,為今後的科研工作打下堅實的理論基礎。[6]總之,中國老式的法學教學模式是以學術培養為主,但只有少部分法學學生畢業後走上科研崗位。因此,對於大多數法學學生來說,以學術訓練為主的教學取向明顯脫離了法律實踐的需要。因此,適當調整我國法學教學的定位是十分必要的。當然,不同學校的定位可以不壹樣,學生的理想不壹樣,培養目標和培養方案也應該不壹樣。因此,從法學教學的角度來看,應該允許不同的學校有不同的教學定位,同壹所學校的學生由於理想目標不同,也應該有不同的個人培養方案。這主要體現在選修課的選擇上,應該尊重學生的選擇權,而不是千篇壹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