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造謠誹謗他人不構成犯罪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2.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3.構成犯罪的,依照侮辱罪、誹謗罪定罪處罰,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4.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按照編造並且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處罰,最高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造謠誹謗罪的構成標準:
1,誹謗罪的首要條件是捏造某壹事實,散布捏造的事實;
2.誹謗必須針對特定的人,但不壹定要指名道姓。只要知道被害人是誰,就可以構成誹謗罪;
3.行為人必須有條件知道自己傳播的虛假事實足以損害他人名譽,知道自己的行為會損害他人名譽,並希望這種結果發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壹)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開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證人及其近親屬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除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以外,只有被告知的,才予以處理。
被害人通過信息網絡告知人民法院第壹款規定的行為,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請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