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二十壹條。當事人自行協商達成協議的,應當制作並簽署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協商協議。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協商協議應當載明時間、地點、天氣、當事人姓名、駕駛證號碼或者身份證號碼、聯系方式、機動車類型和車牌號、保險公司、保險憑證號、事故形態、碰撞地點、當事人責任等內容。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五條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在制作後三日內分別送達當事人,並告知申請復議、調解、提起民事訴訟的權利和期限。當事人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後,可以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查閱、復制、提取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的證據材料。但證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當事人復制的證據材料上加蓋事故處理專用章。
技巧
以上回答僅針對目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請慎重參考!
如果妳對這個問題還有疑問,建議妳整理相關資料,與專業人士詳細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