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經審核的車輛壹經查實上路行駛,交警部門將暫扣機動車,並對駕駛人處以200元以下罰款,扣3分。
2.不保證會發生事故。
除了被執勤民警處罰,如果發生交通事故,保險公司可以壹分錢不賠直接拒賠。同時,被保險車輛未按規定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被保險車輛無有效行駛證的其他情形,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3.丟失的車輛不予賠償。
對於未按期驗車的車輛損失,保險公司會拒賠。
4.連續三次漏檢,強制報廢。新交通法規定連續三次漏檢強制報廢,車輛將被系統鎖定。哪裏都不能查,報廢車輛不準上路。
5.事故發生後,要采取壹系列的套路。未按時檢驗的車輛被查處或者在外地發生交通事故的,交警會按照處理流程將其拖回執法現場附近的車輛檢驗站,然後回車輛所在地先辦理委托書,再辦理所有違章記錄,再回執法所在地的檢驗站進行檢驗。
車輛逾期未年檢發生交通事故,保險公司會賠付嗎?
只要車輛投保了交強險,如果車輛沒有年檢就不是保險公司免除交強險的條件,所以發生事故時保險公司應該賠償。但保險公司是否對車輛投保的其他商業險進行賠付,要看保險合同的約定。如果車輛沒有年檢,保險公司不需要賠償。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條
登記後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應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根據車輛用途、載客載貨數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況,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條
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懸掛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或者未隨車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的號牌、標誌或者辦理相應手續,並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當事人提供相應號牌、標誌或者辦理相應手續的,應當及時返還機動車。故意隱匿、汙損或者未按照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