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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麽和父母分手?從法律上來說。

1.在任何情況下,妳都不能完全斷絕與親生父母的聯系。

2.父母有贍養、教育和保護未成年子女的義務。

3.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父母的義務。

4.這些都是法律規定的強制性義務,不能通過自然人協議終止。

擴展數據

父母與子女之間的法律關系以及由此產生的權利和義務不可分割。強制終止親子關系不受法律保護,但可以通過其他方式協調。如果是繼父繼母的權利,可以斷絕父子關系。離婚後,父母仍有撫養教育子女的權利和義務。最後,如果不能達成協議,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進行判決。

斷絕親子關系的協議是否有效?

目前我國法律不承認這種“斷絕親子關系”的約定,是無效的。

(1)根據我國《民法》,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的協議。婚姻、收養和監護等身份關系的協議適用其他法律。血緣關系屬於身份關系,不屬於合同法調整的範圍。

(2)根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父母與子女的關系是血緣關系,多由血緣關系形成,血緣關系不能通過法律或其他方式人為解除。

因此,斷絕親子關系的協議不能產生法律效力,作為子女,仍有贍養父母的義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十六條。父母有贍養、教育和保護未成年子女的義務。成年子女有贍養、幫助和保護父母的義務。

第壹百四十四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壹百四十六條行為人和相對人出於虛假意思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以虛假意思表示隱匿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壹百五十三條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強制性規定不使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違反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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