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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評論小悅悅事件

小悅悅事件不是壹個簡單的立法問題。兩歲的時候,小月月還是帶著很多人的關心離開了這個世界。最近幾天,關於小悅悅的討論很多。兩歲的小悅悅被兩輛車碾過,卻無人救助18路人。此後在網絡和社會上引起熱議。大多數人把這種現象歸咎於人們道德的下降,歸咎於毀滅。所以在2009年三名大學生被漁民威脅救命後,人們再次強烈要求從廢墟中立法入罪。反思小悅悅事件,不是簡單的將其刑事化就能解決問題的。首先,我們應該找出兩次壓迫嶽的兇手。妳為什麽兩次碾壓嶽?如果第壹次不知道,那麽第二次是否涉嫌故意殺人?與其從廢墟中定罪,不如以飆車故意殺人罪判他更有效。其次,18路人路過不幫忙。我們應該先弄清楚嶽當時是否在哭。這是因為壹個兩歲的孩子躺在路上幾乎就像壹個大塑料袋,很多只是低著頭走路的人可能不會註意。網上有人在不了解這些問題的情況下辱罵18路人是不對的。如果壹個人真的看不到地上的小喜悅,這個時候去譴責他是不公平的。第三,我們的相關職能部門要行使好自己的職責。事件發生後,我們相關部門應該給壹個明確的答復。沒有明確答案的,應當說明。媒體應繼續對群眾的反應進行明確報道。如果不能公開相關信息,至少要給社會壹個預期,否則可能會出現謠言,可能會把問題引向反面,可能會出現不良的負面影響。公開是解決類似問題的靈丹妙藥,也是解決輿論偏頗的重要方向。小悅悅事件的發生,應該是當地基層組織的反映。如果有人在商場被碾壓,卻沒有人敢上前扶起,那麽應該反思的不僅僅是《來自毀滅》中的人,而是當地的氛圍和當地組織的不作為。試想,如果當地治安好,當地風氣正,當地不良風氣不盛,又怎麽會引路人自潰呢?只有在什麽樣的氛圍下,路人才會互相照顧?答案只有壹個,就是只有地方基層組織癱瘓了,才會出現這樣的問題。小悅悅事件的發生引起了社會的熱議,說明社會良知還活著,說明很多人不希望這樣的事情發生。這壹事件不能簡單通過立法來解決。這是因為法律是個人行為的底線,是道德自律失效時的剛性約束。雖然這個世界上沒有法律,這是絕對不可能的,但是法律也不是萬能的,法律也不可能控制道德層面上的所有問題。目前我們要把真相公之於眾,鞭笞那些被證明是身敗名裂的人,追究對當地社會風氣負有責任的相關組織和個人的責任,依法懲處違法者,給全社會壹個見義勇為者的獎勵,建立防止見義勇為者有後顧之憂的機制,形成良好的社會氛圍,防止類似事件的發生。這是最關鍵的,是最好的正面引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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