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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先向本部門寫壹份調動申請?

問題:★ 1。工作地點差價調整數和工資調整數1。調薪和調崗屬於企業自主決策嗎?2.什麽情況下調薪、調崗合法?3.強制停薪留職、停薪留職、待崗是否合法?4.工資是不是壹定會隨著崗位的變化而變化?5.違法降薪調崗的風險和補救措施有哪些?6.如何通過勞動合同規避崗位調整和工資調整的法律風險?7.員工同意調整崗位後,企業應與員工辦理哪些手續,以規避法律風險?8.能否在崗位調整中寫明,接到本通知後5日內不回復,視為同意?9.合同約定的崗位發生了變化,雙方履行了壹段時間。勞動者是否可以要求按照合同約定的崗位履行?10,強制調崗調薪,勞動者可以提出解除合同並要求企業支付經濟補償金嗎?★ 2.裁員、辭退、經濟補償(穿插三種以上情況)1。合法解除勞動合同的理由是什麽,非法解除的理由是什麽?2.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帶來的支付兩倍經濟補償金的責任如何化解?3.如何規避用人部門經理擅自辭退員工帶來的風險?4.給員工發辭退通知的是人力資源部還是用人部門?5.無效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有哪些利弊,如何靈活運用?6.如果工人口頭辭職並拒絕提交書面報告,會有什麽風險?7.用人單位可以辭退業余時間在其他機構兼職的勞動者嗎?8.用人單位故意不給勞動者安排工作,給勞動者“放假”,合法嗎?9、在什麽情況下,用人單位可以辭退“三無”女職工?10,企業與職工協商解除勞動合同,並書面約定經濟補償金數額;但勞動者事後反悔,要求企業支付經濟補償金差額。誰會勝訴?11.“三期工傷女職工”協商解除有哪些操作技巧?12.如何妥善處理違紀違規員工?用人部門經理需要註意哪些日常問題?13.辭退通知/處分通知怎麽寫才能保證對員工的合法處分和辭退?14.勞動合同法生效前後的經濟補償期限如何計算?15.辭職程序有哪些技巧,可以在不違法的情況下保護用人單位的利益?★三、勞動合同法真空地帶1。企業擬定的勞動合同是否需要在勞動局備案,不備案是否影響其法律效力?2.學生去公司實習,雙方是否存在勞動關系?3.與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是否受勞動法調整?4.公司、企業高層如何簽訂勞動合同,與董事會還是上級部門?5.離職2年後重新入職的員工,企業能否約定試用期?6.試用期內,以“不能勝任工作,經調整工作崗位或者培訓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為由解除勞動合同,是否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7.如何理解「同工同酬」,有哪些操作技巧?8.如何約定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範圍以保證試用期辭退員工沒有風險?9.如何約定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的範圍,以保證辭退有問題的員工沒有風險?10.如何約定重大損失的範圍,以保證解雇過失員工沒有風險?11.根據新的法律,因“嚴重違反紀律”而解雇工人需要支付經濟補償。為什麽?14.婚假什麽時候安排?企業能自己決定嗎?我們能分開度假嗎?15.醫療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如何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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