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法律如何規定房屋的產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二百壹十二條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根據下列用途確定:
(壹)住宅用地70年;
(二)工業用地50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
(四)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
(五)綜合或其他用地為50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五十八條: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前,為了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三條的規定對土地上的房屋和其他不動產給予補償,並返還相應的出讓金。
第三百五十九條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滿後,應當依法辦理續期手續。土地上的房屋和其他不動產的權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二、房屋產權期滿可自動續期。
《民法典》(2021.1生效)第359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滿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滿後,應當依法辦理續期手續。土地上的房屋和其他不動產的權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無論是二手房還是新房,我建議大家都要對這套房子的產權有所了解,尤其是二手房的產權,因為經過幾個人的交易,可能會出現壹些房屋所有權和產權調整的相關問題,需要大家在準備開始購買之前,先咨詢相關專家進行仔細的鑒別和了解,所以最好在購買之前讓自己了解壹些關於房屋的知識。
第三,房產證上寫的是誰的名字?
買房的時候,可以在購房合同上寫幾個人的名字。通常沒有具體規定,但在辦理房產證(房產證)時是有區別的。房產證是壹人壹證,第壹個所有人以* * *與購買人的順序命名為“房產證”,填寫* * *壹欄,其他人持“房地產權”。兩個證書顏色有區別,壹個是藍色,壹個是綠色。
法律客觀性:
2021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消滅依法登記後生效;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可以不登記。第二百壹十四條依法應當登記的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第二百壹十五條當事人之間就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訂立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時生效,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的效力。
50.樹立憲法權威,弘揚法治精神。
51.壹日學法,全家受益,全家造福社會。
52.有法可依,有法必依,違法必究。
53、更新執政理念,嚴格依法執政,維護群眾利益。
54.深入貫徹禁毒法創建新型無毒社區。
55.開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護社會穩定。
56.加強憲法和法律的實施,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