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監察大隊的電話是12333,是24小時人工服務,也就是說妳可以隨時撥打這個號碼辦理相關業務。如果用工單位不遵守勞動法,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也可以撥打這個號碼進行投訴舉報。勞動者可以向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舉報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勞動者認為用人單位侵犯其勞動保障合法權益的,可以直接向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投訴時,應提交投訴書。寫訴狀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訴,由勞動保障監察機構立案,申訴人簽字。任何組織和個人有權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舉報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為。勞動監察大隊是隸屬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事業單位,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委托的指導和開展勞動保障監察的行政職能,負責勞動保障監察辦案工作。
勞動監察大隊的職責:
1.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堅持四項基本原則。
2、開展法制教育,宣傳國家勞動保障方針、政策和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並督促用人單位貫徹執行;檢查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依法糾正和查處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承辦本局執法單位需要處罰的具體案件。
3、督促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依法辦理各類用工手續。
4.負責勞動合同的實施和管理。
5.認真接待群眾來信來訪,及時受理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規章行為的舉報和投訴。
6.協助勞動爭議案件的調查、取證、調解或者移交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處理。
7.對立案的勞動保障監察案件進行調查取證,提出處理意見。
8.妥善處理企業員工突發事件,協調勞動關系,維護社會穩定。
9、做好勞動力市場、職業介紹機構、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和職業技能鑒定機構的管理和監督工作。
10,負責提交勞動保障監察等報表。
11.培訓和監督勞動安全監察員。
12,忠於職守,秉公執法,勤政廉政,保守秘密。
13、完成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及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法律依據: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
第十壹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下列事項實施勞動保障監察:
(壹)用人單位的內部勞動保障規章制度;
(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
(三)用人單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的情況;
(四)用人單位遵守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規定的情況;
(五)用人單位遵守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的情況;
(六)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和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
(七)用人單位參加各項社會保險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
(八)職業介紹機構、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和職業技能鑒定機構遵守國家有關職業介紹、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技能鑒定的規定;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保障監察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