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個好的判決是否應該兼顧法理和情理,也值得探討。目前張死刑在輿論壓力下沒有緩期執行,已經是法律意義上的壹大成就。從長遠來看,這樣壹句話對社會是有進步意義的。但在目前,即使我是壹個法律人,也不容易接受張被判死刑的結果,但程序正義高於實體正義。藥家鑫投案自首時仍被判死刑。張燦今天是怎麽被判死緩的?賭氣殺人可以考慮作為量刑的手段,但其侵害的法益已經是他人的生命。不管殺人的目的是什麽,張案的結果已經註定了他的判決。
法律是文明的象征,防止同樣的以眼還眼以牙還牙的報復現象,也是立法的初衷之壹。張扣扣的壹審判決,既公平又公正。法院並沒有因為個案而放松司法,這也是審判獨立和程序正義的體現。張扣扣被判死刑,除了他,其他人都是正確的。
我敬佩法律,但我更愛我的親人。每個人都知道謀殺罪。但我怎麽能坦然接受這是真扣呢?服法,服刑,從來都是為了案外的大眾。這個判決真正需要的是公眾接受,當事人自己又如何接受?張的上訴合法合理,法院的判決合法合理。作為旁觀者,妳只需要被說服。法律保障當事人依法享有申訴和上訴的權利。同時,提問者應了解以下法律規定。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五條,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第二百三十六條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的第壹審案件,被告人不上訴的,由高級人民法院復核後,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高級人民法院對死刑有異議的,可以發回重審。
高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的壹審案件,被告人不上訴,判處死刑的二審案件,應當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法律條款
第二百三十七條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案件,應當由高級人民法院核準。
第二百三十八條最高人民法院復核死刑案件和高級人民法院復核死刑緩期執行的案件,應當由審判員三人組成合議庭進行。
第二百三十九條最高人民法院復核死刑案件,應當裁定核準或者不核準死刑。死刑不核準的,最高人民法院可以發回重審或者改判。
第二百四十條最高人民法院復核死刑案件,應當訊問被告人,必要時應當聽取辯護律師等有關人員的意見。
最高人民檢察院在復核死刑案件過程中,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意見。最高人民法院應當向最高人民檢察院通報死刑復核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