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關於進壹步加強和改進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見》第二條第六點,各地要公開最低生活保障監督咨詢電話,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完善投訴舉報核查制度。
有條件的地方要以省為單位設立統壹的舉報投訴電話。要切實加強最低生活保障信訪工作,實行專人負責、首問負責制度。
各級人民政府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自受理最低生活保障信訪之日起60日內;信訪人對信訪處理意見不服的,
可以自收到書面答復之日起30日內請求原行政機關的上壹級行政機關復核。收到復查請求的行政機關應當自收到復查請求之日起30日內提出復查意見,並給予書面答復。
投訴人對復查意見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書面答復之日起30日內,向復查機關的上壹級行政機關請求復查,收到復查請求的行政機關應當自收到復查請求之日起30日內提出復查意見;
信訪人不服復查意見,仍以相同事實和理由提出信訪請求的,不再受理,民政部門要積極向信訪人解釋政策。
民政部或者省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可以會同信訪等有關部門,對涉及最低生活保障的重大信訪事項或者社會影響惡劣的違紀違法行為直接進行督辦。
擴展數據:
壹,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條件
(壹)申請農村低保的條件
申請農村低保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持有縣農業常住戶口。
2.居住在農村,家庭承包土地的農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年純收入和實際生活水平低於當地農村低保標準(具體問當地民政部門)。
(二)農村家庭純收入的計算
農村居民家庭純收入按年核算,包括所有家庭成員全年農副業生產純收入和其他合法勞動、經營收入的總和,主要包括:
1,種植業、養殖業、手工業等生產性收入。
2.批發零售貿易和餐飲業收入。
3.社會服務業農民工收入。
4、村集體經濟分配收入。
5、因征地、拆遷或其他原因,壹次性補償收入扣除住房重建和簡要裝修費用後,扣除家庭當年非生活必需支出後的收入。
6.繼承或財產所得。
7.自給自足的實物收入(按市場價格折算)。
8、購買彩票、獎券等有獎銷售收入。
9.其他應計算的收入。
(三)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得享受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1,三年內因購買、建造或裝修住房(必要維修除外)造成家庭生活困難(因拆遷安置購買、建造和簡單裝修除外)。
2、好逸惡勞,有承包地(地)且有勞動能力但不會種地。
3、家庭成員有賭博、吸毒或高消費的娛樂活動。
4.家庭擁有非生活必需的高檔消費品,如汽車、奢侈飾品、貴重飾品等。
5、家庭生活水平明顯高於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6、弄虛作假騙取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7、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百度百科-最低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