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程序
(壹)應屆畢業生憑本人身份證和學生證,其他人員憑本人身份證或現役軍人、文職幹部證件和學歷證書報考,交納報名費,領取相關表格。填寫登記表時,應註意:
1.參加統考的考生可填報同壹學科研究方向相近的兩個招生單位。
2.參加“MBA聯考”的考生可以填報嘗試辦工商管理專業學位的二本學校。
3.參加“法碩聯考”的考生可以填報試點法律碩士學位的兩所學校。
4.單獨考試的考生只能填報壹個招生單位的壹個科目。
5.根據招生單位的規定選擇任意壹門外語進行考試。
6.同等學力的申請人應按招生單位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提供真實材料。
7.填寫項目應與登記機卡讀數壹致,不得更改。報名表與機讀卡如有不符,以機讀卡為準,因錯誤造成的後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2)考生填寫報名表後,按規定日期將全部申請材料寄至第壹誌願招生單位。報考單獨考試的考生,按招生單位要求辦理。
(3)招生單位對考生的報考材料進行審核後,向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發放準考證。對弄虛作假者(含推薦免試者),壹經查實,按有關規定取消其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報考人員辦理報名手續並交納報名費後,報名費不予退還。
檢查
預備科目:政治理論、外語和兩門商務課程。每科考試時間為3小時。政治理論課和外語滿分分別為100(含非外語專業考英語、日語、俄語聽力20分),兩門業務課滿分均為150;
全國統考政治理論,非外國語言文學專業的英語、俄語、日語及部分專業基礎課由教育部統壹組織,考試大綱由教育部制定;其他科目由招生單位組織。
單獨考試初試科目均由招生單位提出。
考試方式均為筆試,規定的外語科目包括聽力考試參考資料:
學習測試信息列表